很久以前,友人一邊看一篇關於恩賜的文章,一邊問我:“你知道拉撒路的恩賜是什麼嗎?”“哪個拉撒路?”“馬太和馬利亞的弟弟。”
我答不上來。聖經上除了描述他病了、死了,耶穌讓他從死裡復活了,並沒有講他是幹什麼的。友人哈哈大笑:“這書上說他的恩賜是——死。”
以我當年對《聖經》的粗淺理解,所謂恩賜,就是擁有某種能力吧。比如大衛會打仗、保羅博學、參孫力大無窮等等。教會裡也常說,這個弟兄有講道的恩賜,那位姊妹有做飯的恩賜。一個人生病,死了,也是恩賜,第一次聽說。
拉撒路為什麼死?
“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得著榮耀。”耶穌這麼說,並且一點都不急,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然後去墳墓裡把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叫了出來。這真是一個神奇而美好的故事,馬大和馬利亞是耶穌素來所愛的人,她們的弟弟蒙恩從死裡復活,符合我們對上帝的大能和慈愛的所有想像。
而這一切,是為了叫上帝和上帝的兒子得榮耀。同樣,在約翰福音第九章中,那個被耶穌治好的瞎子,他的瞎眼,也是為了“顯示上帝的作為來”。
基督徒活著,不就是為了榮耀上帝嗎?因此拉撒路病死了,這個人生來瞎眼了,都是意義深遠的。
設想一下,如果事先知道瞎眼可以得醫治,死了可以復活,那麼眼睛瞎了和快要病死了,都值得高呼“哈利路亞”。
我剛去教會那會兒,見一位姊妹患重病,有點想不通這麼好的人為什麼會患這麼重的病呢。有一天讀到生來瞎眼的人得醫治,欣喜異常,不僅茅塞頓開,還得著了這位姊妹得醫治的“確據”——上帝一定會醫治好她,以顯示他的作為。
我非常受安慰。然而,這也是一個危險的“確據”。
教會中最常見的見證,就是病得醫治的見證:人生突變,還能喜劇收場,誰攤上這樣的劇情,都願意奔走相告,這沒毛病。但是,如果聽到這樣的見證的人認為,信耶穌便可以病得醫治,就麻煩了。
基督徒經常被教導: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也是我們生活的主。說到見證耶穌作我們的主,有生命的改變,也有生活的改變。耶穌改變一個人的生命,脫離小三、不再驕傲、孝敬父母,這些都是由壞變好;然而,生活的改變呢,也都是由壞變好嗎?在基督徒當中,像不乏病得醫治的見證一樣,不乏陞官發財、脫單成功、破鏡重圓、兒孫滿堂的見證。然而,我們一定要看到,很多人信主之後,境況變差:窮了、病了、家破人亡了,並且沒有反轉。他們白信了嗎?或者說,他們就不榮耀神了嗎?
我父親剛生病的時候,我禱告,求上帝拯救他的靈魂,醫治他的身體。侄女說:“如果爺爺的病好了,我就信基督。”十年過去了,上帝沒有拯救我父親的靈魂,也沒徹底醫治我父親。侄女自然也沒有信基督。但我相信神聽我的禱告,並有所作為,他托起軟弱的我陪同父親尋醫問藥,整整十年。然而,這樣的恩典,不是誰都可以看得到的,所以,很多人離開教會,離開了上帝。
離開一個人、一個地方,通常都是得不到想要的。離開教會、離開上帝,也一樣。
上帝有豐盛的慈愛和恩典, 然而對福音錯誤的理解,必然導致對恩典錯誤的認識。
基督徒必須明白,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不是為了你大富大貴、兒孫滿堂、白頭偕老;他釘十字架,是為了你的罪得赦免。
最大的恩典
整全的福音,是必須講到罪的。我們見多了婚姻出問題的女性來到教會,夫妻關係一改善,就離開了教會;或是求父母病得醫治的兒女,在父母去世之後,離開了教會。因為向他們傳福音的人,沒有講到罪,或是還沒來得及講到罪。
在我信仰基督之前,曾有過一段時間,擁有不錯的生活。
記得我婚姻出現問題時,又摔斷了腿。一位阿姨來醫院看我,跟我說:你一個讀書不多的農村孩子,在廣州謀得一個好工作,買了房子,看起來也還嫁得不錯,真是幸運。可是,現在又是鬧離婚,又是摔斷腿,怎麼就活成了一個悲劇?
翻看我剛剛成為基督徒時寫的文字,清晰可見當時的“信心”之大:“在遭遇不測之後,我失去了很多,我相信,上帝會把它們一樣一樣從魔鬼手上奪回給我,並且加倍。”約伯的上帝,也是我的上帝啊。
《聖經》讀著讀著,自然就會找一個自己想成為的、《聖經》裡出現過的人。我想成為呂底亞,那個強留保羅等使徒到她家住的賣紫色布匹的婦人。我為人熱情,廚藝不錯,所以,我也把接待牧者和傳道人當作了自己的恩賜。
只是我一直沒有賣成紫色布匹。我也不是約伯,上帝也沒有把我失去的加倍給我。一直折磨我的慢性疾病時好時壞;我所在的媒體行業式微,我也沒有成為我想成為的作家;我連減個肥都失敗了。
摸到了一手好牌,卻沒有打好。其實不止那位阿姨如此看我。
在基督信仰已經嚴重世俗化的今天,一個基督徒的生活不能滿足親友的期望,彷彿不是一個好見證,甚至像一個笑話。
基督徒常說“上帝的恩典夠用”。這對於生來就瞎眼的人來說,是夠的;對於馬大的弟弟拉撒路來說,也是夠的。
然而,對於困境沒有解除的人,恩典真的夠用嗎?
除非你真正認為,上帝只要在你的身上做了一件事,你就得到了他能給你的最大恩典,你可以不必再求其他。就像主耶穌教導門徒所說的那樣:“要因你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不管在世的日子如何,只要得著救恩,就夠了。
真的就夠了嗎?
你不是那個死裡復活的拉撒路,你沒有兩個素來為耶穌喜愛的姐姐,打發人為你去找耶穌。如果你是另一個拉撒路,路加福音十六章講到的那個討飯的拉撒路,你幹不幹?
如果說那個與耶穌同釘十架、同在樂園的強盜為所有臨死前才悔改的基督徒兜了底;那麼死後在亞伯拉罕懷裡的拉撒路為所有貧苦的基督徒兜了底。他們代表了兩種活在這個世界什麼都不是、被徹底否定了的人,卻在他們死後,得以在樂園,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因為他們蒙受了上帝極大的恩典: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他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赦罪的恩典。
只有當你明白,哪怕你就是那個討飯的拉撒路,你也是上帝用重價贖買回來的,你就會真正明白:什麼是上帝的恩典夠用。這夠用的恩典不是指你求什麼有什麼,而是你只要有救恩就夠了,這已經足夠讓你為之歡喜。
不需要有房有車、不需要有妻有子、也不需要受人尊敬,只需要在亞伯拉罕懷裡就夠了。
你會覺得夠嗎?除非你覺得不配。
你會覺得自己不配嗎?除非你覺得自己是個罪人。
拉撒路一點都不可憐,財主才可憐。
我當然沒有拉撒路那麼窮苦。但是,我最近老是思想他的故事,並給自己出了個題:如果有一天,你就像拉撒路一樣,你還能歡喜快樂嗎?
“……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 財主享過的福,拉撒路在活著時也未曾享有;而拉撒路死後所在的地方,財主永遠不能去!
這是一個關於結局的故事,活得像個悲劇的拉撒路,有了喜劇的結局;享盡人間美福的財主,卻有了悲慘的結局。這樣的劇情反轉,不信耶穌的人是猜不透的。
人們常講論生活的各種自由:歐洲游自由、孩子讀名校自由、出租車自由、菜市場自由等等,這些自由,不信耶穌也能得到,信耶穌也不一定能得到。
信耶穌給我們的自由,是可以成為拉撒路的自由。有了這種自由,便可以完全靠主而活,也可以全然地為主而活。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啊!
這不是基督徒消極的借口。我也不是拉撒路,我也不會追求那樣的生活。我的日常生活依然是工作、教育孩子、孝敬父母,並努力在這些事情上討上帝的喜悅,我甚至不知道上帝要怎樣在我身上顯示他的作為來。我只知道,哪怕是那拉撒路,討飯的那個拉撒路,又如何呢?
因為,對故事的結局,已瞭然於胸。
作者簡介
曾無艷,70後基督徒,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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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哪怕是拉撒路,那個討飯的拉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