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曾無艷
11月25日,在第20個“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這一天,知名美妝博主宇芽在微博發佈視頻,稱自己被前男友家暴。消息很快被朋友圈及各大媒體刷屏。

宇芽(微博名)是一位重慶的美妝博主,去年因為高超的名人仿妝技術火爆網絡。曾仿妝過多位名人,包括蒙娜麗莎、愛因斯坦的妝容,還登上過英國《每日郵報》。可誰能想到,網絡上光鮮的她現實中卻遭遇了令人髮指的家暴!
視頻中,一戴眼鏡的男子將宇芽從電梯裡死勁拖拽,宇芽整個人躺在電梯裡用腳蹬著電梯門,仍被該男子拖拽了出來。宇芽稱,被拖出電梯後,前男友用力掐她的脖子,感覺快要窒息,又被抓著頭使勁往牆上撞,不停辱罵,接著又被前男友抓住肩膀用力往地上一摔,尾椎著地,雙腿失去知覺。兩名自稱是該男子前妻的女性,也在視頻中指認曾遭受過其暴力行為。

就在網友們對宇芽前男友進行聲討的同時,知名演員蔣勁夫的女友在個人社交網站上發長文控訴了蔣勁夫的家暴惡行。

01
家暴不僅僅表現在行為上
家暴,一個沉重而又無法逃避的話題。在我們不少人的生活中,它真實的一次又一次上演。
據《中國婦女報》2018年底的報道,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顯示:在中國,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這意味著在我國,每5個人中就有1人遭受過家暴。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了家庭暴力的範疇:
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這意味著“戀愛的同居關係中暴力行為也屬於家暴行為;性別、年齡都不是判定家暴的必要條件;不只是肢體暴力,言語暴力也屬於家暴的形式之一。”

02
基督徒被家暴可以離婚嗎?
想起前不久有被家暴的慕道朋友問:受洗後,還能離婚嗎?
我的回答是:能!
1、並不是所有的離婚都是神不允許的
一說到離婚,基督徒就會想到一句經文,“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那麼所有離婚都是神所不允許的嗎?不是,一方犯姦淫,另一方是可以離婚的。可是,聖經上沒有說被家暴可以離婚?難道神還允許對方犯姦淫以外的離婚嗎?想一想,為什麼聖經中說“不可殺人”,神還幫助大衛殺死了哥利亞?在家暴面前,離婚是抵擋犯罪,讓對方的罪行中止,一味忍耐是縱容犯罪,萬一被打死了呢。要知道,作為神的子民,我們有抵擋罪的責任和能力。
2、神不是教導我們要愛,要忍耐等候,要饒恕嗎?
在家暴面前談愛、忍耐等候和饒恕,不是不能,而是如何談。家暴要麼0次,要麼N次。在每一次之間,都是求原諒,甚至跪地求饒。然而,這是真的悔改嗎?
那個和你結婚的暴徒,是可以愛;在家暴面前,依然可以忍耐等候神;那個打你的人,你靠著神也可以饒恕,但是這一切,都可以在你的人身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愛需要由神而來,並且要有智慧。離開他,仍然為他禱告,是愛;被動地待在家中“忍耐等候”,持續挨打,不一定是愛。離開他和饒恕他並不衝突,饒恕一個人,是不再記恨,並不一定非要修復關係。

3、基督徒不是要捨己利他嗎?
基督徒至死忠心的,是神。一個姊妹如果因為“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一次又一次被家暴,最終被打死,那絕不是“殉道”。
基督徒要“榮神益人”,我們行事為人的前提,是榮耀神。試問,死守著一個持續家暴的男人,哪裡榮耀神了?家暴是罪行,應該零容忍,因為教條而不離婚,不離開家暴中心,這不是好的見證,是不榮耀神的。
因著愛神的緣故,基督徒是可以付出生命的代價。生命是寶貴的,要弄清楚是為了什麼而付出生命的代價。捨已的前提是“榮神益人”。
4、並不排除有人“守得雲開見月明”。
教會中不乏這樣的見證:有些夫妻打了一輩子,就是不離,最終施暴一方悔改信主,夫妻共享幸福晚年,攜手共享天路。這樣的見證當然也是見證,但是真的要非常謹慎。並不是說,一個施暴者就不一定不能蒙受福音的恩典。而是,在這樣的見證當中,需要清晰地見到神的引領和作為;當事人明白自己所付的代價並且願意主動付出而不是被動承受縱容犯罪。

— 完 —
作者簡介:
曾無艷,70後基督徒,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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