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熱議的Black Lives Matter 到底是怎麼回事?

( 作者: 磐石 )

 

近日,種族問題給美國社會又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

 

由於黑人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美國的很多城市出現了大規模的抗議示威活動。而且活動愈演愈烈,不少地方有搶劫和破壞。

 

6月5日,美國華盛頓特區市長梅利爾·巴烏斯爾將白宮附近的一段街道命名為Black Lives Matter Plaza,同時塗上巨大的“Black Lives Matter”(BLM)字樣,以此向弗洛伊德之死的示威者致敬,這標誌BLM運動走向了高峰。

 

然而,這個被網絡簡單直譯為“黑命貴”的口號,到底擁有怎樣的含義呢?在人人皆媒體的世代,作為讀者,我們應該怎樣解讀語言的文化含義?如何從福音的角度回應文化的挑戰呢?歡迎大家參與討論和留言。

 

01 

 黑命就貴?

 

BLM這個詞組的直接翻譯是“黑人的命重要”或“黑人的命有意義“,其缺陷是給讀者留下很多疑問,譬如,如果黑人的命重要,其他人(白人、亞裔、拉丁裔、警察等)的命就不重要了嗎?

 

這則口號源於社媒上發起的井字標籤,針對的是2012年佛羅里達州的西裔輔警 George Zimmerman槍殺非裔青少年 Trayvon Martin被判無罪的事件。它想要表達的是,雖然獨立宣言中說“人人受造平等”,然而黑人並沒有真正得到平等對待。嫌疑人的權利也沒有在警方執法時得到尊重,因此帶來了很多過度執法導致的死亡案件。

 

按著這個表述,比較準確的翻譯應該是“黑人的生命也重要”。因此主流的中文媒體如新華社、澎湃新聞、自由時報、星島日報、世界日報等,都將其譯為“黑人的命也是命”或“黑人的命也珍貴”。中文自媒體的翻譯則更精簡多元,如“黑人同命”,“黑命攸關”,甚至“黑命貴”。

 

“黑命貴”的翻譯在意思上沒有錯,但有著主觀和負面的色彩,這正是前面提到的容易引起誤會的地方。譯者沒有理順口號背後的訴求,而是凸顯出口號的突兀性。這種翻譯,可能是由於譯者對美國主體社會的議題缺乏敏感度,也可能是譯者的原意,採取的是社交媒體上典型的吸眼球的處理方式。

 

一些不認為有系統性種族歧視的人,也拒絕用此口號,而是採取一些對應的口號,如“某某某”的命也是命(白人,亞裔、警察、所有人等),來表達不滿。媒體選擇將BLM譯為“黑人的命也是命”或是“黑命貴”,也是政治觀點和價值觀的表達。需要說明的是,不使用BLM口號,不代表不認同種族歧視的存在;使用BLM,也不代表認同BLM的政治立場和文化表述。但是“黑命貴”的譯法,有將矛盾激化的嫌疑。

 

 

02

 另一個翻譯難題

 

另一個翻譯難題是BLM本身的不確定性。如果是全部小寫的black lives matter,一般人似乎都可以接受,因為這句話並沒有說只有黑人的命重要,而是執法平等的訴求。大寫的Black Lives Matter指的是一個在各地有分部的活動組織共同體,有發起人、網站、政治理念和運作方式。部分發起人將其運作願景與上一代的民權運動分開,淡化教會的參與和對政黨的忠誠,提倡更廣義的“交錯性”(intersectional) 權利訴求運動,即為非裔中的同性、變性、非法移民、有犯罪記錄、婦女等爭取權益。經過翻譯之後,這二者之間的區別被淡化。

 

所以,當一個人聲明支持BLM,是在支持公正執法的blm呼求,還是自由化的BLM運動,或者某個政治組織?當一個人表示反對BLM,又是在反對其中的哪一項?這其中需要智慧和同理心。將BLM翻譯成一個負面且暗示逆向歧視的字眼於事無補,反而可能體現對族群之間的張力和背後的歷史原因缺乏認識。

 

就基督徒而言,BLM組織所倡導的,有違背《聖經》教導的部分,也許不舉標語是明智的,但可以用其它方式來表達與其它族裔的合一。在社媒上發表反對的觀點時,也應該分清blm和BLM二者的不同。聖經的教導是: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4-15)。即便BLM運動有政治色彩,但當亞裔基督徒高聲譴責“黑命貴”的時候,我們是否體會到那些因自己的膚色而擔心被警察攔下,甚至有生命危險的人的恐懼與悲憤?

 

 

03

跪與不跪?

 

 

類似情況也表現在肢體語言上。這次抗議運動中比較流行的單膝跪動作,開始於四年前美式足球部分隊員受49人隊四分衛Colin Kaepernick的影響,在開賽奏國歌時單膝下跪,以抗議種族不公,後因政治人物的介入,引來全國性的爭議,質疑其是否愛國。BLM運動初期,人們自發單膝跪,默哀8分46秒,表達對弗洛伊德的同情。一些有基督教色彩的華人社媒,曾經把這個動作解讀為向神祈禱,化解衝突,後來演變為向死去的犯罪嫌疑人下跪求饒。一些公眾人物選擇跪與不跪,變成了政治表態,也成為華媒的焦點,原來的意思反被淡化。

 

在民主社會,各人對BLM運動的看法可以多元,但這個動作其實是馬丁·路德·金博士在1965年就喜歡的姿態。它早已經被賦予社會團結的象徵,如果單純認為這是政治人物的作秀,則需要反省自己是否對語言的文化內涵失去了敏銳力。

 

聖經中說,“靜默有時,言語有時”(傳3:7);“藐視鄰舍的毫無智慧,明哲人卻靜默不言”(箴11:12);“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1:19)。後現代社會的一個特徵,就是沒有絕對真理,各人表達自己的思想。社媒促成了這種慾望的彰顯,鼓勵人把自己的好惡都貼在微信、臉書和推特等地方,包括無署名無出處的網文轉發。

 

然而,即便是合宜的言語也要有合宜的表達方式和合宜的時機。在美國大選之年,兩大政黨都藉著BLM運動努力爭取選民支持。華人基督徒基於信仰、文化或道德觀的因素,可能對當前的BLM運動持反對或批判態度,但在各方情緒高漲之時,我們是否要為這股分裂潮流推波助瀾?對社會不公義的憤慨和保持正常的秩序,並不是非此即彼的政治遊戲。求神賜智慧和同理心,讓我們知道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說出適當的話,尤其注意生活在雙語的環境裡,要留心語言背後的文化內涵。

 

 

— 完 

 

作者現居波士頓地區,從事金融分析。原標題:語言的文化內涵從BLM的翻譯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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