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督之道看传统人伦

从基督之道的视野看,中国人的群体关系有何长处与短处?在传统中国,人的行为准则称为“礼”。礼主要包括二方面:一为对天对祖先的祭礼,一为现实社会中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传统中国群体关系的特征

一言以蔽之,传统中国社会的特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社会。其基本的群体关系即所谓的“五伦”--父子、夫妻、兄弟、君臣及朋友。前三项是直接的家庭关系,后二项可视为家庭关系的放大:君臣关系是父子关系的放大,朋友关系是兄弟关系的放大。

按照礼的标准,五伦中每一“对子”都构成上下尊卑、支配顺从的等级结构。在传统中国人的理想中,此等级关系又应该贯之以内在的和谐,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睦。和谐的基础就是根据血缘关系而来的仁爱。“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孔子特别强调,“仁”应该是“礼”的自然表达。

依照我的理解,出于血缘纽带的爱是每种生物与生俱来的本性。我仍然记得孩童时代在乡村,试着去抓一只出壳不久的小鸡,母鸡便不顾一切地冲上来保护它。在人类的经验里,这种类似母鸡保护小鸡的本能可视为“仁”的自然基础。每个人在出生时,都可经验这种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之上的爱。这也是为什么儒家总是诉诸于人的自然本能情感,作为家族社会的基础。

博格理论的启发

在《神圣的帷幕》(The Sacred Canopy, Elements of a Sociological Theory of Religion)一书中,博格(Peter Beger)提供了一个模式,有助于理解中国的传统社会。他开宗明义说:“每个人类社会都在进行建造世界(world-building)的事业”(p.3)。 这个“世界”是指文化的世界,而社会则属于其中的一部分。社会是由外在化(externalization)、客体化(objectivation)、和内在化(internalization)构成的辩证过程。从人类学角度看,自我的外在化是必然的过程。这种外在化产生了人类社会,而人类社会则具有客观实体特质。社会所预设的处境,会强加于个体──无论他愿意与否。社会的成员必须接受该社会的控制、保护,并承受其后果。接下来,内在化就是“重新把已经客体化的世界吸收进意识之……过程……,个人既将客观世界视为外在实体的现象,也视为内在于本身意识中的现象”(p.15)。 博格把人与文化(社会)的关系看成一个辩证的过程,无所谓谁决定谁。但我们可以稍稍修正他的观点,将自我作为其模式的终始点。

不同人类群体所建构的文化世界各不相同。传统中国人所建立的,是以伦常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家族社会。若要证明并强调这种社会的合理性与稳定性,必须从伦常关系的内在化入手。“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在儒家看来,父子、兄弟间的爱是最普遍最自然的,每个人都可在他的生活中经历到。儒家把这称为“善端”。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性本善的假定(即对自我的认识)、和宗法制家族社会(外在化、客体化了的群体)之间,有某种一致性。

礼,作为外在化、客体化的群体关系准则,需要被吸收回自我的意识之中,进而成为习惯性的行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孔子的这句话表达了礼的内在化过程。

从圣经观点看家族社会

首先,在圣经中,建立在血缘纽带上的人伦关系是得到肯定和祝福的。上帝是三位一体的,神就是爱。而爱必然要在位格关系中实现和彰显。这种爱的关系在圣父、圣子和圣灵纯粹完美的关系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上帝在西乃山颁布给犹太人的十诫可分为二部分。前一部分有关上帝与人的关系,而后一部分则关于人与人的关系。后一部分的第一条就说:“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保罗在论到该诫命时也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显然,传统中国以孝悌为本的仁爱作为家庭伦常的原则,不仅不违反圣经原则,而且还有神祝福的应许。而圣父圣子之间纯粹的爱,向人类启示了最完美的榜样。

其次,耶稣一方面肯定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人伦关系中的仁爱,同时又从一个更高的层面否定了它,因为神的家是一个超越血缘纽带的团体。当有人提醒耶稣他的母亲和兄弟在外边等着与他说话时,耶稣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兄弟?……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7-50)。他所看重的关系,超越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人伦,甚至还彷佛破除了这种关系;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18:29-30)。他对追随者提出了更高更强的要求:“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

对局限于家族社会的人来说,耶稣的这些话语似乎很难接受;因为耶稣对人类群体提出了更高更强的要求,要这个群体与上帝产生垂直的关系。利玛窦,这位在明末首先打开中国大门的宣教士,曾力图告诉当时的士大夫,五伦之外还存在一个“大伦”,即追随耶稣基督的人所构成之群体的伦理关系。所有上帝的儿女与父神都有父子关系;并且因着这位共同的天父,神的子民在基督里成为弟兄姐妹。在这里,仁转化为普爱(agape),中国背景下的家族式群体转化为神国度下的团体,这个团体之内的关系,犹如一个身体彼此相顾的肢体(林前12:25)。

研究传统中国群体关系,是理解中国文化特质(包括人性论)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本文试图揭示传统中国群体关系的特征,并从基督之道的视野略作评述。处境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福音的传播。在这个世界,上帝之城总是建立在人之城中间。因此,研究文化传统的特征,并找出与上帝之城的连续性是必须的;否则,福音将难以广传。

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确认它们之间的不可连续性。上帝之城对人之城具有批判性的绝对距离。接受上帝之城的第一步就是悔改。中华文化福音化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研究中国文化的特质,并揭示出基督信仰的世界观对中国固有文化的挑战,以致最终能带来中国世界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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