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性侵波及龙泉寺,人性之恶何处寻出路?

过去的7月,社会公知、公益、媒体、高校等领域频频被曝出一些公众人物涉嫌性侵。例如,先是“乙肝斗士”、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被举报性侵;接着是知名公益人、“免费午餐”发起人邓飞被爆性侵未遂;环保组织“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被爆性骚扰;而后知名媒体人章文也被曝强奸。就在大家为此唏嘘之时,性侵事件的“火”又蔓延到了寺庙——红极一时的北京龙泉寺被曝方丈(释)学诚性侵多名女弟子……

 

这些事件让许多人大跌眼镜,如有媒体所说,这个社会的德行和良心,并不一定蕴含在那些头顶光环的人身上,因其个人操守和名望不成正比。

 

focus180804.jpg

 

皮囊之下的人性之恶

 

身为公众人物,其私生活却被曝出有如此多的阴暗,似乎与他们的身份着实不符。正如圣经所说,“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 , 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然而抛开这些身份的面具,哪个人里面不隐藏着一些恶呢?无论是社会公知、和尚高僧还是基督徒,人人都可能因为一时纵容人性的欲望而走向罪恶的深渊。天堂和地狱,很可能就只在一念之间。

 

童年时代,我们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性本善”。但当你经历了社会的大染缸,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个体,看过了各样黑暗丑陋,你真的会更理智地选择相信“人性本恶”。

 

古今中外,几乎没有哪个名人能逃脱人性欲望中对于“性”的诱惑。就连《圣经》也毫不避讳地记录下人性中的软弱。在旧约中,参孙是一位有超人力量的领袖,但他在对付性的问题上却软弱无力。他的一生就毀在女人的手上。再如以色列历史上近乎完美的君王大卫,也是跌倒在性犯罪上。

 

在这个层面,公众人物的性犯罪,和每一个普罗大众并无二样。我们也并不比他们高尚多少,只是我们平日里的邪恶,并没有被媒体的聚光灯曝光而已。

 

而如何处理人性的罪恶,这是人类需要不断面对的话题。佛教倡导要靠出家修行,但遗憾的是,龙泉寺方丈也被曝出性侵女弟子,可见,修行并不能真正除却人性的隐恶。

 

人人都期待一个完美的领袖

 

这些媒体的爆料,从侧面反映出人们对完美领袖的期待。而完美领袖为何一失足成千古恨呢?

 

除了传统文化中对于“性”采取避讳的态度,使得社会大众对于“性侵”的相关知识以及防备不足,令犯罪者有机可乘;另一个重要原因,对完美人格的向往,以至于大众对社会公知产生个人崇拜。当一个人无法达到内心设定的道德高度时,常会把理想化人格嫁接在比自己更“优秀”、更“高尚”的人身上,期待从他们身上得到满足。于是就产生了个人崇拜。

 

那些单纯相信社会公知就等于道德楷模的姑娘们,往往都是在受害之后才醒悟,原来这些所谓的“名人”并不比普通人高尚多少。他们那些隐藏在光环下的人性之恶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所以,领袖也是人,也有人性共有的软弱和幽暗。理智地看待领袖,不把他们当作神,这需要我们深思。真正的信仰,不是建立在宗教组织或是某些领袖身上,组织会让你失望,领袖也会偶尔出轨,真信仰始终是你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事。

 

上帝创造的“性”

 

性侵案,无论会造成多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归根结底,还是当事人滥用了“性”这一生理功用。

 

台湾作家、牧师刘晓亭在文章中写道——

 

基督徒认为上帝赐下的“性”不是动物性的,而是在两情相悦并且给予婚姻的保证之下自然产生的成熟行为,基督徒若是年轻时不懂事在这方面失足,不能只是觉得“太迟了”,而是要向神悔改,并且从即日起守住身体的界线。

 

在这样的定义下,性侵其实跟上帝创造的“性”毫无关系,只是动物性发泄而已,更惨的是,还对别人造成永久性心理伤害。

 

广义来说,所有跟“性”有关的犯罪都已经偏离了上帝对“性”的原创,不管是婚外情、婚前性行为、性骚扰以及性侵,都只是对“性”的误解。我们必须正视跟“性”相关的错误,不能因为这些人名气响亮或是社会形象良好,就合理或是掩盖他们的行为。

 

这些年来,“性”已经毁掉很多基督徒。教会界不能只是惋惜,我们应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更多地保护信徒,长期辅导追踪悔罪者,这才是根本之道。性侵,不是单纯的事!

 

是的,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许多被性欲捆绑的人,始终活在不见光明的幽暗中。他们也许理性上知道这是不对的,也或许接受过各样的辅导和行为矫正,但总是无法靠自己的力量走出这软弱。

 

正如基督的使徒保罗所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十字架的出路

 

保罗真实地经历过肉体和圣灵相争的苦楚。他随后又写道: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圣经的伦理观,将我们每一个人的本相都直接“曝光”;圣经所启示的道德标准,不单是行为层面,更是直指我们的内心,因为心才是一切行为的最本质的驱动。正如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大概没有哪个宗教可以如此一针见血地指出人心中隐藏的恶。

 

罪不是触犯法律才叫罪,而是当人心中有了罪的意念的时候,就已经犯罪了。“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自从亚当夏娃犯罪之后罪便进入世界,且带来死亡。而唯一的出路,则在两千多年前那被视为羞辱的十字架上。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承担了我们所有的罪。他愿意给我们一个新的生命。唯有当我们都看自己不过是一个罪人,愿意在十字架面前对付自己里面的罪,我们才有走出幽暗,战胜恶念的可能。

编辑流程: 

可发布

发布时间: 

Tuesday, 2018, August 7

繁體版: 

0

Line?: 

0

栏目: 

作者: 

原创日期: 

Tuesday, 2018, August 7

录入日期: 

Monday, 2018, August 6

录入者: 

TonyJackson15
 
 

地址

美国

亚洲: 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2058

亚洲

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2058

 

联系方式

电话:

中国: 130-6848-6840
香港: 852-6888-6840

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