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恕不是无视伤害,而是健康的遗忘
要想完全饶恕,无需压抑自己不去想整个受伤事件。真正的饶恕,只有在直面事实真相之后才能做到。也就是说,当我们能够承认“这个人的确对我做了那事或说了那话”的时候,我们才能完全饶恕。
当人们遭遇冒犯时,通常会逃避、压抑自己的情绪(把我们内心的真实感受强压下去)。有些人出于各种原因,会活在逃避中。也就是说,他们拒绝承认或不愿面对现实。有时,面对那些事实的确很痛苦,而逃避似乎是一条更简单的出路。
然而,压抑情绪不利于心理健康。通常我们并不愿意这么做,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创伤太大,我们的意识对此难以应对。但是要记住,压抑并不能令创伤消失,就算痛楚被暂时抑制下去,它也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冒出来,常常导致身体出现高血压、神经紧张、急躁易怒,甚至心脏病等症状。
许多受虐儿童都会努力不去想受虐事件。他们完全不能接受父母、信赖的朋友或亲戚能做出那样的事,于是受害者通常就活在逃避中。许多惨遭强暴的女性也有类似的心理。
要想完全饶恕,无需压抑自己不去想整个受伤事件。真正的饶恕,只有在直面事实真相之后才能做到。也就是说,当我们能够承认“这个人的确对我做了那事或说了那话”的时候,我们才能完全饶恕。
有些人,特别是那些有着“过于一丝不苟是非观的人”(一些清教徒这么称呼他们),认为饶恕就是要带着决心、有意识地对所犯的罪视而不见。他们觉得要饶恕,就得无视或忽视那个伤害,以为这样做就能宽恕某项悖逆神的罪孽。
下决心视而不见与压抑情绪又有所不同。视而不见是清醒的选择,假装某项罪不曾发生;而人们通常是不自觉和不情愿地压抑情绪。
二者都是不正确的,都会对心理造成伤害。当我们跟自己玩这些文字游戏的时候,就拖延了承担饶恕责任的时机。试想,某个人在学习饶恕这一功课,却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但总有一天,他的情绪会爆发,会变成一个中伤他人的人。这都是因为,他并没有真实地面对和处理伤害带给他的内心痛楚。
保罗说爱是“不计算人的恶”,(林前13:5)但他并非在说你必须对那些恶视而不见。对错误行径的真正饶恕,不是建立在假装没发生的基础上。上述经文中有个希腊文logizomai,意即“估计或归罪于”。保罗基本上是在说“爱不会保存恶”,也就是说,别人对我们的恶行不应进入我们“大脑的电脑”,被我们日后拿出来再算计。假如确有其恶,尤其是冲着你来的,那么你是否认不了的。事实上,在这里被译做“恶”的希腊文是kakon,意味“邪恶”。因为是邪恶,它就必被指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假装它未曾发生,并不是完全饶恕的真实含义。
有时,如果伤害我们的人位高权重,或许还享有“敬虔”的盛名,我们可能会对自己说:“我没有看见,我没有听见,这事不可能发生;因此,它就是没有发生过。”事实是,有时我们最敬仰的人也可能做出伤害我们极深的事,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是毫无价值的。
当有人说我们必须“饶恕和遗忘”时,我明白他在讲什么。他们以为真诚的饶恕,就是从脑海里抹去对事件的记忆。通常我们不可能忘记生命中有意义的事,不管它带来的是正面还是负面的意义。因此准确地讲,遗忘有点不切实际。有时,深刻的创伤能造成对事件本身的忘却,但那并不是一种健康的遗忘。在经历了此类忘却后,要恢复的办法,通常是尽可能地唤起对一切的记忆,包括每个细节。
爱不是要我们抹去记忆。当我们完全清楚发生了什么仍然选择饶恕时,呈现出来的是更大的恩典。准确地讲,神并没有忘记我们的罪,他只是选择宽恕而已。他太清楚我们所做的一切了,包括每一个龌龊的细节。但他选择忘却,也不要我们承担罪恶的刑罚。(来8:12)这也正是我们要做的:对于冒犯者的言行,虽然我们不见得能遗忘,但是我们仍然能够选择不去记念。
也许,在我们的记忆中无法抹去那深深的伤害,不可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因为,伤害的确发生过。但是,就算我们不能完全忘却这个伤害,也决不应当继续纠缠不休。
如果我们被配偶的不忠伤害,或者遭到背叛、骚扰或不公言论中伤,却硬要咬紧牙关不动声色,岂不是很荒唐吗?
神让大卫知道,神为他犯的奸淫和谋杀罪而甚是忧伤。神没有假装不伤心。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撒上13:14)神却对他毫不留情,绝不偏袒,因为神的确非常伤心。
当耶稣的脸被大祭司的差役掌掴后,他明显痛了,他甚至问他们:“你为什么打我呢?”(约18:23)毕竟,耶稣是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轻看了羞辱,而非否认了羞辱。(来12:2)这样他才能够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来源:摘自《完全的饶恕》,青橄榄书殿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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