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席话,竟扭转了近代史

马丁·路德,1483年11月出生在日耳曼。他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倡导者。2005年11月28日,德国电视二台投票评选最伟大的德国人,路德名列第2位,仅次于康拉德·阿登纳。

期待中的天鹅

宗教改革爆发前一百年间,欧洲已有改革先驱运动。我非常同意将宗教改革的滥殇放在1415年,因为十四世纪,天主教教庭曾迁到法国亚威农(Avignon )近七十年(1309-77),史称教会被掳到巴比伦七十年;之后,教会分裂三十八年( Schism, 1378-1417 ),1409年起,欧洲甚至有三个教皇,各自为政;可以想象当时的教会和社会是多混乱!所以,欧洲不少基督徒有志之士起来改革教会。

结束这种纷乱局面的是召开康士坦斯会议(1414-18),选出新教皇,废除原有的三个教皇!但他们做了一件恶事,就是将改革者胡司(John Hus)定为异端,于1415年将其焚死。胡司殉道前,在狱中曾写信对他的布拉格同胞预言说:“在我之后会有一只天鹅,是他们抓不到的。”路德以为自己就是那只天鹅;在他的丧礼上,同工乔纳(Justus Jones )也肯定地说:“胡司的预言应验了。”胡司死于1415年,距离1517年几乎一百年﹗

1517年的震撼

1517年十月三十一日,那天是万圣节,中午时分,路德在威腾堡的城堡教堂大门上张贴了他的九十五条,或称为《赎罪券效能辩》,是用拉丁文写的。他的目的是以此和学者辩论,同时也送了一份辩文给布兰登堡的主教和大主教,希望他们能禁止贩卖赎罪券敛财的歪风。

天主教的神学思想相信,人的得救在于使用教会所提供的圣礼。另一面,天主教又认为主耶稣在十架上的赎罪功德,远超过律法所要求的,而多出来的部份就由祂在地上的代理人——教皇来管理。于是,教皇犹流二世在1510年因盖圣彼得大教堂缺钱,就想出卖赎罪券的点子,以筹钱盖教堂。而教徒也乐意买,这样,可以省去忏悔和炼狱之苦。

不过,路德所在地的选侯智者腓勒德力(Frederick the Wise)不容许卖赎罪券的特使特则尔(John Terzel )进入他的封土兜售。1517年4月,特则尔在邻土萨克森附近售卖赎罪券,不少本地老百姓闻风去买。路德为了真理和保护百姓,就提出了九十五条,呼吁大主教和教皇杜绝这些不肖份子的胡作非为。九十五条里反对赎罪券的辩论,击中了当时教庭的痛脚。

路德是一介学者,文章一张贴,就有人将它译为德文,而且大量印刷,犹如星火燎原。其实他并没有做什么,一份学术性辩文会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传遍德意志境内,实在是上帝的工作。

路德灵性的突破

路德在1483年11月10日出生于德国的埃斯勒本(Eisleben),18岁进耳弗特(Erfurt)大学,次年得文学士,22岁得了硕士。他父亲一心要他学法律,可是这年有三件事影响他:好友之死震撼他,想到终极的关切;一次意外摔伤中,他的短剑刺伤了自己的腿,流血几乎要死;七月二日那天回城时,雷雨大作,闪电击中他的附近,在危急中他向圣亚拿(其妹为马里亚之母)祷告,他则许愿做僧侣。

回城后,他就履行诺言,遁入该城的奥古斯丁修会做修习生。1508年,他的指导者施道比次(Johanne von Staupitz )将他推荐给选侯,到成立不久的威腾堡大学教书。1509年他在威腾堡得了圣经学士,得以教当时的显学--伦巴都(Peter Lombard,1100-60)的《教父嘉言录》( Sentences ),他因此接触到奥古斯丁的恩典思想,给他很大的启迪。这是他属灵突破的预备。

1512年,路德被提拔为神学博士,此后他可以在大学里讲解圣经,这是他一生重要的转折点:他逐渐脱离哲学而转向圣经。他在1513年至1515年讲诗篇时,仍在经院哲学的老调里。但到了1515至1516年间讲罗马书时,就有了显著的突破。

这是路德人生走了33年,进入修院十年后大彻大悟的:人惟独依靠神的恩典!宗教改革所高呼的惟独圣经、惟独信心、惟独恩典三大原则,在此已成型了。

圣经 vs.教皇

从1518年2月起,教皇开始办路德九十五条的案子,但是一直没法办下去,因为选侯始终保护他,不让他到封地以外的地方受审。要审可以,教庭派人来辩论。其间,皇帝马克西米良一世过世,查理五世被选上为继任皇帝。1519年7月4日至14日,在来比锡辩论会上,教庭神学家逼路德承认:权柄在圣经,不在教皇与会议;这样,他就被打为胡司党人。

1520年是宗教改革顶重要的一年,也是路德一生最具创意的一年。六月十五日,教皇发出谕令“愿主兴起”,烧路德的书,威腾堡大学回敬以烧天主教教会法、经院哲学书。这年下半年,路德出了三篇重要的文件:

《告德国贵族书》(八月):攻击教庭的三道墙--世俗权力不能管教皇、只有教皇能解经、只有教皇能召开会议。他提出全民皆祭司的口号。

《教会被掳到巴比伦》(十月):论教庭的七圣礼。三种是忏悔礼。指出擘饼的三个滥用--只有一种(有饼无酒)、化质说、弥撒(等于献祭!)。

《论基督徒自由》(十一月):基督徒因自由而服事大众。

到了十二月十日期限到时,路德当众焚烧教皇的谕令。所以一五二一年一月三日,教皇下达处死路德令。但是保护他的选侯却说,要审判定案了才能执行!

收回或重申?

1521年四月十七至十八日的帝国会议上要审判路德。他发现会议并没有审判他,只是要求他收回言论及书籍。路德自问:要收回还是要重申?他要求再给二十四小时。次日黄昏六点,他以德语讲了十分钟,再以拉丁语重复一遍,最后说﹕

除非我折服于圣经的见证或清楚的理性(因为我不会单相信教皇或会议,他们常会犯错,自相矛盾,这是众所周知之事),我只被我所引的圣经捆绑,我的良心只受神的话拘束。我不能、我也不愿收回任何事物,因为违背良心而行是危险且不对的。我无法另做他事,这是我的立场,愿神帮助我。阿门!

这一席话改变了近代历史,重写了教会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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