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他曾锒铛入狱,却对“重价恩典”有如此深的领悟

“罪人唯独因信称义、唯独在基督里称义”,这是潘霍华神学观的中心要旨。潘霍华深深拥抱路德的主张,认为称义──就是唯独信心、唯独恩典、非靠功德的称义──是使教会屹立不摇或衰败崩解的核心教义。他师承路德的基督论和伦理道德都是因信称义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潘霍华极为看重“唯独基督”,其神学架构、分类项目皆源自路德的称义论,如律法与福音、罪、良心、神的公义、恩典、信心、自由和成圣等的观念,当然还有耶稣基督。

 

神使罪人在耶稣基督里称义,潘霍华对神这番作为深深着迷。其著作《追随基督》(Discipleship)的要旨,就是要重新找回恩典,也就是宗教改革运动所主张的唯独在耶稣基督里因信称义。

 

廉价的恩典

 

对潘霍华而言,“廉价恩典”此一概念的实行,会使人无法正确认识因信称义。廉价恩典基本上是“用来认可与证实这个世界”,也是人类创造出来解释和操控这世界的方法,“罪得赦免是一般性真理(general truth)”,而且“只有罪得赦免,罪人没有称义”。罪得到权力,可以不被挑战,罪人则继续受罪的掌控,至终孤立无援、无法称义,只能靠自己自称为义。这样的称义没有源头,只好回头再跳进律法主义。

 

“廉价的恩典”是人类企图用来脱离罪的辖制,但无须真正脱离犯罪的心态;用来免去审判,但无需真心悔改;用来作为我们行事为人与世界价值观的慰藉,不用真的寻求神到底是谁。“廉价恩典”让“世界”按照自己的律法、教义和信仰维持不变,最后,恩典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它只证实我们罪的存在。各种形式的“廉价恩典”,变成个人犯错的借口,使教会和神学世俗化,也把基督错当为“文化中的基督”(Niebuhr, 54-55)。

 

廉价的恩典会迷惑人心,因为它看来像是真心诚意要贯彻活出唯靠信心称义的所有内涵。在廉价恩典的面具下,信心是顺服的预设前提,那份顺服是真的顺服,因为它并没有企图要挣取救恩。拥护廉价恩典的人并非放荡不羁的自由派人士,他们不会说:“既然我已因着信心称义了,所以我可为所欲为。”相反地,他们会说:“既然我已因着信心称义,就不会假装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仍然作我自己──一个唯靠恩典被救赎的罪人;我会停止以顺服来赚取律法主义的积功成义,并放弃对更高层次之公义的傲慢渴望。凭着对恩典的喜乐与感恩,等候主再来的这段期间,我会在创造的秩序中谦卑地服事神。”廉价恩典的拥护者都是诚挚且讲求道德的信徒。

 

但他们所相信的并不是神。对他们来说,恩典的原则已变成“神本身、恩典本身”。那份使人成义的信心,是靠恩典得救之原则的信心,而不是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恩典的原则,取代了神在基督耶稣里的存在。

 

透过“善工”,得救赎也是信奉“廉价恩典”的一特殊观点。潘霍华认为,相对于“廉价恩典”,“重价恩典”仍是恩典,但无法透过“善工”来赚取。然而,他愈多谈论门徒的代价(他认为门徒的代价与恩典密不可分),愈发现更需要清楚区分“作工”和“作门徒”间的差异,并且须强调恩典的角色。潘霍华极力推崇顺服的重要性,也就是奉献自己作基督的门徒,这点看起来似要以“善工”来交换恩典,也彷佛使“唯独恩典”的教导受到质疑。潘霍华却申明:“比起其他关于作工的命令,廉价恩典的说法反而领更多基督徒走入歧途。”潘霍华对于作门徒的重视,并非是在强调“作工”。鉴于“作工”属于“廉价恩典”的范畴,人们认为那是凭自己能力可能做到之事,或做自己擅长的事,为要赢得救恩的保证;作门徒,则先从承认“我们能作的都是徒然”开始。

 

就潘霍华的观点,“廉价恩典”能帮助人类向神“买时间”,并且“利用”恩典作为逃避在基督里与神相遇的手段。结果恩典是以神儿子的死作为代价,将人自由选择远离神的后果──也就是罪──一笔勾销,并且使我们的那份自由不受质疑。潘霍华认为,这种恩典的说法否定了身为基督之耶稣的死与复活的本质,也就是道成肉身。

 

重价的恩典

 

若恩典是一种审判,是“旧亚当”、罪恶的旧“世界”之死,同时也是“新创造”,那么恩典就意味改变。“它代价高昂,因为需付上一个人的性命;它也是恩典,因为它给人唯一真实的生命。” “重价恩典”的一项要素,就是必须要做出决定,以及人必须依着恩典引发的改变而有所行动,也就是必须有“顺服的举动”。其“第一步”,如潘霍华在《追随基督》中所说,就是“在人类自由的范围内所行的外在作为”。

 

“重价的恩典”对潘霍华来说,是“最终”呈现的恩典,也是“基督徒生命的最终可能性”(ultimate possibility of Christian life)。因此,他承认耶稣所行之“路”的重要性。把此“路”与基督耶稣相结连,在类似圣礼的概念上,此路俨然成为救赎之道。潘霍华认为,人若不分担耶稣的道路、受苦和挣扎,就无法参与救赎。依据潘霍华的理解,恩典降临于道路的终点,发生在人凭己力却陷入绝望的矛盾巧合中,进而降服于神,得释放进入终极的自由。基督耶稣来到世上,不是要挪去人一切的苦难,端视人每日的生活便可明了;祂进入到我们的存在,如同神的道成肉身,透过这样的临在向神活出全然顺服的生命,而能将这样的临在引导成为神的“本质”。

 

此外,作为耶稣基督的门徒,在潘霍华看来,或许将遭遇更多的挣扎、孤立与绝望,唯一的安慰就是那条路祂已走过。如果耶稣基督是作门徒之路的起点与终点,那么祂就是那条“路”。

 

就潘霍华的观点,这信心之道非常个人化。有其独特命运和存在意义,因而受召走上门徒之路。同样,这也是耶稣自己的道路:“我们不能将自己与耶稣呼召的其他人看为一致,因为他们自己也是神之道的部份重要元素。”其中,门徒被描述为在“路的尽头”惊讶地发现绝非不证自明的真理──恩典是昂贵的,只因“神的恩典是耶稣基督”。此处的恩典是神对人类生命“总和”的解答,不是“我基督徒人生的数据”。借着呼召和恩典,人得以站在路的终点,潘霍华以路德为例来说明其义。路德苦苦寻求“慈悲的上帝”,经过一番痛苦挣扎而寻到,慈悲上帝更进一步引领他走过成为耶稣基督门徒的新战场。 顺便一提,路德的景况与“廉价恩典”的概念对立鲜明,而廉价恩典正巧是信义宗正统派后来从路德的教导中推演而来的。

 

廉价的恩典不是恩典,而重价的恩典是纯粹的恩典。廉价恩典是最无情的律法主义,而重价恩典则是耶稣基督白白赏赐,唯有凭信心接受。廉价恩典是以恩典之名,背叛恩典之实;重价的恩典是纯然的恩典,无需资格、条件和代价。《追随基督》一书强调恩典与作门徒两相结合,并说所谓的基督徒信心就是作门徒。这原本是针对纳粹时期的具体历史情势和议题,以及信义宗教会对信心与行为两者间关系的看法。然而,潘霍华却主张信义宗对信心与行为的真正看法是隐含在“作门徒”的概念之下。对潘霍华来说,“作门徒”是基督徒存在的一种形式,包含信心与善工,追本溯源乃与基督的联合一致。事实上,“来跟从我!”这命令的所有内涵就是耶稣,那是纯粹的恩典。

 

因此,来跟随祂的呼召与耶稣基督密不可分,透过这位呼召者的恩典,所有律法主义都被打破。那是恩典的呼召、充满恩典的命令,超越了律法与福音两者之间的对立。

 

“来跟从我!”这个命令既没有提出待完成的事项,亦无提供足以用来自我称义的计划,就如追随廉价恩典者所害怕的。耶稣只是单纯呼召人进入祂的同在。这命令终结了罪恶自我奋力争取的本质,仅存的唯有耶稣基督自己。在发出跟随命令的当下,耶稣向人类跨出了最后一步,变得与人更亲近,比人与人还亲密。耶稣最后的恩典之举,就是发出命令:“来跟从我!”祂藉此走向人,甚至取代人的地步。因此,来跟从的命令是恩典的呼召、是充满恩典的命令,“超越律法与福音之间的对立”。

 

“作门徒”的本质,如潘霍华所定义的就是单纯的顺服。耶稣呼召与门徒顺服间的直接关系,就是单纯的顺服。潘霍华认为,耶稣呼召税吏利未便是最清楚的例证。“耶稣经过的时候,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当耶稣一呼召,利未立刻就以顺服响应。

 

信义宗教会在潘霍华时代拒绝单纯的顺服。教会拒绝看见圣经中的单纯顺服,将呼召与顺服间的立即关系另作解释。他们推测利未之所以能立即顺服,原因是他早已认识耶稣,所以早就预备好要来跟随祂。再者,教会认为实施耶稣的呼召是受限的,对当时的环境、情势实无用武之地。

 

潘霍华之所以漠视单纯顺服,是他对路德的生命与神学观的误解。潘霍华时代的伪路德信徒(pesudo-Lutheran)认为,路德是抱着天主教的积功成义观点进入修道院的,正如名句“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所言。为了寻求信心,路德来到了修道院,因为他当时认为信心取决于对律法的顺服。后来,路德也是在修道院里发现信心不是人努力争取来的,而是神的恩典。作门徒的呼召,对路德而言,并没有挪去要遵守耶稣之困难要求的责任,相反地,路德被激励更要在这世界活出他的信心。因此,并不是“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而是“只有信的人才会顺服”。信在顺服之先,也是凭着信心、因着信心跟随。因着这番体悟,路德离开修道院的律法主义,重新进入了世界。根据对路德生命的这番解释,伪路德信徒反对“只有顺服的人才会信”的律法主义或积功成义,并极力拥护“只有信的人才会顺服”原则下的因信称义。

 

但对潘霍华来说,这样的因信称义会产生问题,因为它除去了顺服的必要。如果顺服是要凭着信心,就会带出顺服对信心来说并非必要的结论,这会大大排除顺服之举的必要性,也就变成潘霍华所称的“廉价恩典”。恩典的功用,变成“掩饰罪的廉价手段”,“人”无须痛悔自责,也不觉得“自己需要脱离罪的辖制”。这个神学观点只申明信的人会顺服,它不仅教导廉价的恩典,也拒绝单纯的顺服。一种将信心或行为排出优先级的虔诚信仰,无法支持鼓励单纯顺服的门徒生命,反而会堕落成积功成义或廉价的恩典。

 

信心与行为这两难问题该如何解决?潘霍华在《追随基督》一书中论到,可透过他所谓“可产生信心之处境的概念”(the concept of the situation where faith is possible)来解决。关于此处境,潘霍华提出四要点。

 

“第一,唯有耶稣基督的呼召能使其成为可产生信心之处境。第二,可产生信心之处境绝非人所造的。作门徒不是人自己提出来的,唯有呼召才能创造此处境。第三,该处境的价值绝非在处境本身,唯有呼召使其称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产生信心的处境只能在信心中发生。”

 

潘霍华用“呼召”、“处境”、和“信心”来描述顺服信心的生活,在这样的理解下,我们才能正确说明“信心”和“顺服的工”两者之间的关系。耶稣的呼召带出可产生信心的处境,同时也是信心才可能带出的处境。

 

结论:

 

二十世纪的上半场,身为信义宗之子的潘霍华曾坚守新教之保罗式改革运动神学(Pauline-Reformation)的称义教义。罪人唯在基督里因信称义是潘霍华的中心思想。保罗式改革运动神学的称义教义,对潘霍华来说,不仅仅是信仰上的传统里程碑,他也大大采纳其教义,成为他神学观的基本要义──我个人认为如此。潘霍华认为基督徒生命因祂而生,单凭对祂的信心而称义。

 

人类真正的自由,来自于在耶稣基督里的称义之道所赐予信徒的新身份。称义之道中,从起初到末了,基督必须全然都是为了信徒。潘霍华认为,基督徒生命就是要一再重复地放弃想要更称为义的想法,因为那种称义只是一种自我的特质,我们反而是要凭着信心抓紧基督作为我们唯一的义。从起初到末了,潘霍华一直是个谈论恩典的神学家,而他的称义观是他对真理所做的最大见证,也就是唯靠恩典、唯凭信心在钉十架、复活、升天的神儿子里得救。

 


 

本文节选自《潘霍华论称义与重价恩典》,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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