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凶手原来如此隐秘……
美国的612枪击案令人们心有余悸,这边国内,却也发生着各样的惨剧。西安某高校内,两女生因纠纷,一女生在宿舍将另一女生杀害。如此校园惨剧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不禁要问,原本被认为是最安全的校园,缘何一次次成了案发现场?
在一个没有理想的时代,发生任何惨剧,都只是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如2013年4月下旬发生的复旦投毒案,牵引出当年的清华朱令案,当然还有曾经的马加爵案、药家鑫案,等等。若善于关注新闻,当前的中国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升高,无论是自嘲为“屌丝”的新青年,还是被称为高富帅的新青年,皆活在一片价值真空、道德沦丧的虚浮中,在极度开放多元的社会已变得面目全非,随时有可能做出害人害己的行为。那个本应是单纯、洁净、理想斑斓的童年和青春,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舆论对这些发生在高校中的悲惨事件,纷纷扼腕叹息,有的站在生命价值的角度,叹息一个花季生命的过早凋谢;有的站在生命教育的角度,反思中国现行的教育制度——素质教育究竟敌不过应试教育,未来何在?还有的索性放弃了作为一个纯粹的人应有的独立思考,每天浑浑噩噩地度日,得过且过地活着。
我还记得当药家鑫案发生后,一位艺术家朋友和我谈到他的设想:他很想根据这个题材,创作一个主题为饶恕的行为艺术,希望给这个事件注入一些正面积极的元素,也好成为这个社会的正确导向。他原本想请我共同做一些策划,最终不了了之。不过这个构想给了我一个新的视角:当惨剧酿成后,除了在法律层面对凶手绳之以法,还有没有另一种更宽广、仁慈、人道的方式,给对方一个从头再来的机会,也给两个家庭日后和睦相处的可能?毕竟,两个受难者的家庭,还须度过漫长的无望的日子,是在仇恨中,还是在彼此饶恕带来的和解中?在这个国家,这同样是个问题!
诚然,在一个崇尚弱肉强食、你死我亡的文化体系之下,“饶恕”不太可能做到。我们也许忘记了,国人最擅长的,乃是“整人的艺术”,此手段在文革时期, 充分发挥到极致,在这一劣根性之下,又呈现出国人的“看客心理”、以及“以牙还牙”的强盗哲学。你想,在如此畸形的社会文化的熏陶下,提倡“饶恕”无异于痴人说梦。一方面,大众舆论首先会无情地制裁凶手,当这些惨剧发生后,每一个人,几乎都可以扮演卫道士和审判者的角色,替天行道,正义凛然,这也是人的本性的一种反应,毕竟一个制造邪恶的社会人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包括预备承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和指责。
另一方面,现代法律是建立在事情客观结果的基础上,人们关注的只是案件的过程和证据,并没有深入关怀探讨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诸如社会、人性、道德、原生家庭对当事人的影响等等,因此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是对法律一种全新的阐释。他将世俗的法赋予了神圣性的意义,具有一定的普世价值的超越关怀。这里所说的信仰,一定不是人文主义者的信仰,它一定具有超越性,能对普世大众的心灵提供监督和指南。如果没有超越信仰的维度,我们甚至会发现,那些执法者本身,就是邪恶的制造者,他们参与了丑陋,只是巧妙地用各种方式掩盖起来,只是程度和形式不同而已。
但问题是,即便凶手伏法,也无法给死者一个圆满的交代,对死者亲属的安慰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也恐怕难以产生真正的效用。“冤冤相报何时了?”,只有在武侠的江湖里,以此话了结一段江湖恩怨,不过是理想主义者暮年的无奈之举罢了!
自诩为文化大国的我们,看到这个时代暴露出诸多的社会问题,无论是上述惨案,或宏观层面的贫富差距、官僚腐败等,是否还可以想起早在一百多年前,鲁迅就在《狂人日记》中,以辛辣的笔触揭示了那个时代的中国以及中国人的面貌。当我最近重温这篇小说时,感叹于鲁迅竟然拥有先知先觉的能力,他看到了100多年后的中国,相较于100多年前的中国,不会好到哪里去,这不是以GDP衡量,而是以国民素质为准绳。他洞穿了几千年中国文明史,竟是吃人的历史,无论外在如何盛世繁华,那些都是假象,穿越这些假象,就看到“那赵家的狗”,依然多看了众生两眼,然后每个人如鲁迅那样,陷入惧怕和恐慌中。
“我怕的有理”,是鲁迅最深的体验,同样也应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最深的体验。“似乎想害我”,是鲁迅最深的体会,也是每一个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最深的体会。我们没有安全感,到处都是抢夺、喧闹、吵嚷,找不到安身立命的根基。也许我们不怕被毒害,却害怕失业;不怕失业,却怕破产;不怕买不起房子,却怕一场大地震或豆腐渣工程;不怕大地震,却为每一天能不能吃到健康放心的饮食而倍感纠结……每个人心中,都潜伏着一个巨人。
复旦投毒案发生后,敏感多疑的我,首先决定不再在客厅里放置私人物品,因为和我同住的还有其他两位室友,尽管平时相处融洽,但有一位和我同龄的哥们儿在学生时代遭遇过重大的心灵伤害,尽管我在不断地循序渐进地开导对方需要从过去的阴影里走出,但我发现,一场投毒案令我的心灵失去了航向,我开始担心身边许多人,怀疑他们接近我的动机,担心万一哪一天,他们会不会给我下毒。太多悲哀的故事告诉我同样的讯息:也许身边离你最近的人,最终会成为背叛你、甚至害你命的人!我还想着,活在这个时代唯一相对安全的自保方式,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然后选择一个世外桃源,如陶渊明那样远避红尘,远离人群,未免不太现实。我陷入了深深的害怕和担忧中。
或者有一些神经过敏,但无奈,整个社会文化让人们“怕得有理”:首先是“人人自危”,其次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然后是“进化论”、“适者生存”,再者是“一切向钱看”、“不管黑猫白猫,只要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等等。一个道德的人生活在一个畸形的社会,不害怕反而不正常了,于是为了活着,道德的人只有拼命适应这个畸形的社会,最终结果一定是道德的人变成非道德的人。这种适应,一定会获得短期收益;但长久看来,非道德的人总归是结局惨淡。上世纪八十年代,王蒙的那部《活动变人形》,写出了一个时代,因各种各样的政治运动而导致人的变异,读来令人忧伤和沮丧。
我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记得小时候,其他孩子来我家总是不敢吃我家的饭,原因是他们的父母从小就告诉他们不要相信别人,不要去同学家吃饭。这个忠告放到现在,我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最近又曝光了一些高官嫖宿幼女的案件。但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社会,相对还能整洁一些,至少在我的生活里,没有这么多蝇营狗苟。我小时候是在农村生活的,那些城市的孩子们是这么被忠告的。所幸的是,母亲从小让我要敬畏上帝,也要学会爱人,所以七岁后我到了城市,才不会有自卑感,当时其他从农村来的孩子,普遍有心理自卑,然后每节课结束,都会形成两派对战的阵营,最后无非是请出班主任,班主任肯定偏向于城市里的孩子,无论对错。所以我的童年并不开心,很多中国孩子普遍没有童年,我们从小就体验到阶级斗争意味着什么。当马加爵进入象牙塔,深感自卑无处藏身,最终拿起刀的一刹那,是对现实和命运的反抗,尽管这一反抗并不理智。
后来我也能理解那些告诉自己孩子不要去别人家吃饭的父母了,因为这些父母也从小被他们的父母这么教育,他们的父辈是从文革、解放前那一段历史中走过来的,所以不大会相信人。我建议那些研究当下中国社会城市人群心理疾病的专家们,应该多一些历史常识,多用一点历史的眼光去看,就知道当下盛行的都市病,诸如孤独症、社交恐怖症、强迫症、工作狂等,有一定的社会土壤和文化土壤,并且有一个漫长的演变的过程,绝非突然产生的心理现象。
实际上,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当下发生的很多事,就好像投毒案、马加爵案、以及各种各样始料未及的罪案,就知道在一个全然败坏、超级畸形的社会文化中,受害者和法律意义上的凶手,都只是一个时代的牺牲品。他们活在一个尚未觉醒的时代里,旧有的文化的声音已无从告诉他们什么是爱,什么是真理,什么是亘古长存的信念和渴望。当心灵摇摇欲坠的时刻,在一个随波逐流的浪潮中,便被动地选择告别青春,以决绝的姿态。
我一直秉持一个信念:任何生命从母腹降临的时候,一定是不谙世事、纯洁无污的,之所以长大后,有的这样,有的那样,是因为他们所处的时代以及所受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决定了这些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走向。乃至于他们背后的家庭和祖国,统统被埋葬在一个虚假的谎言和梦靥之中。人们忙着在这个梦靥里奔跑相告,也在这个谎言里彼此杀戮。
抱歉,我不能具体告诉你这个谎言究竟是什么,有待于各位自由揣摩。当我们知道谎言背后站着的是谁,就知道真正的凶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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